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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函〔202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5〕5号),结合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实际,学校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共课教学部将举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并推荐优秀诵读作品参加“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旨在提升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营造亲近中华经典、热爱中华经典的氛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三、赛项组织

本次大赛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并推荐入围作品参加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办组织的“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自治区选拔赛,由自治区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复赛。

四、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分为学生组和教师组2 个组别。每组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不得增加。每个组别的参赛者仅限本组组别人员。

五、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诵读内容应为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诗文和作品。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表。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5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不超过3分钟,大小不超过 700MB, 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组别等内容,此内容须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赛事平台填报信息应完整填写诵读文本内容,建议填写参赛作品亮点。作品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三)其他要求

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吟诵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以团队形式集体诵读。

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 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六、赛程安排及作品报送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文件要求,积极动员、引导和鼓励师生踊跃参赛,并遴选2-5学生参赛作品及1-3项教师作品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报送。

(二)请各部门、各单位于6424点前通知参赛师生进入学习通群(见附件1,学习通群二维码)并将参赛作品视频提交至作品提交处;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参赛作品统计表》(附件2)通过OA发送至公共课教学部格根图雅。其中,报送文件以“部门名称+第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进行命名,每项参赛作品以“参赛组别+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进行命名。

(三)学校语委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若干,并推荐每个组别前两名的作品参加自治区选拔赛。

七、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赛事要求,精心做好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二)严格作品审查。请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推荐作品的审查,确保作品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参赛信息填报须准确、规范,避免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联系人:魏波、格根图雅

联系电话:15391185964


附件:1.参赛师生学习通二维码(提交作品班级群)

2.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参赛作品统计表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5527




附件1:参赛师生学习通二维码(提交作品班级群)




附件2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参赛作品统计表


二级学院:(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组别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备注




































注释:组别:大学生组、教师组。